经本人申报、系部或行政部门审查、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与校外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审核,现将示范性产业学院项目《粤港澳大湾区艺术教育产业学院》等三大类10项推荐通过项目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23日至29日。
在公示期限内,如有疑议,个人可通过来电、来访、发送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。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,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。
联 系 人:教务处(科研处)郭老师
联系电话:0757-85565192
电子邮箱:kyc@gdddc.edu.cn
附:推荐通过项目名单
教务处(科研处)
2021年11月23日